生存、杀害、给予、夺取。比喻人切身的一切事情。#语本《周礼・春官・内史》。
[2]掌王之[3]之法,以[4]王治。一曰[5],二曰[6],三曰[7],四曰[8],五曰[9],六曰[10],七曰[11],八曰[12]。执国法及国令之贰,以考政事,以逆会计。掌叙事之法,受讷访,以诏王听治。凡命诸侯及孤、卿、大夫,则策命之。凡四方之事书,内史读之。王制禄,则赞为之。以方出之,赏赐亦如之。内史掌书王命,遂贰之。
[1]典故或见于《荀子・王制》。
[2]内史:周礼春官之属,掌爵、禄、废、置、杀、生、予、夺之法。
[3]八枋:八柄,即爵、禄、废、置、杀、生、予、夺。
[4]诏:音zhào,告诉、告诫。
[5]爵:古代封给贵族或功臣的名位。
[6]禄:俸给、官俸。
[7]废:停止、舍弃。
[8]置:建立、设立。
[9]杀:杀害。
[10]生:生存。
[11]予:给予。
[12]夺:夺取。
《荀子・王制》
君子者,天地之参也,万物之揔也,民之父母也。无君子,则天地不理,礼义无统。上无君师,下无父子,夫是之谓至乱。君臣、父子、兄弟、夫妇,始则终,终则始,与天地同理,与万世同久,夫是之谓大本。故丧祭、朝聘、师旅,一也;贵贱、杀生、与夺,一也;君君、臣臣、父父、子子、兄兄、弟弟,一也;农农、士士、工工、商商,一也。
“生杀予夺”分别指生存、杀害、给予、夺取。根据《周礼・春官・内史》记载,周朝内史掌管:爵、禄、废、置、杀、生、予、夺等八柄,后来“生杀予夺”这个成语就从这里演变而出,用来比喻人切身的一切事情。出现“生杀予夺”的书证如宋・苏洵〈上皇帝书〉:“其一境之内,所以生杀予夺,富贵贫贱者,皆自我制之,此固有以臣妾之也。”
语义比喻人切身的一切事情。
类别用在“生死大权”的表述上。
①落在敌人手中的俘虏,生杀予夺全由他人决定。
②在君主专制的社会,君王对臣民有生杀予夺的大权。
③这个暴君大权在握,生杀予夺全凭一己喜怒,因此没有一个人不惧怕。
④在这个专制的国家中,执政者握有生杀予夺之权,人民毫无自由权利可言。
1,威顺二王,矫制罪人,不法盖已极矣,仅加贬逐,尚为失刑。
2,谁要永生主宰万物,随论天下,却无定局,生杀予夺,权倾万世,一手遮天,杀生之柄。
3,当断不断,必受其害,手握权柄的人。必然执掌一柄生杀予夺之剑。剑有双刃。一面对敌,一面朝着自己。纵然心里面有万般的不舍。可是为了某个目地,还是应当抛弃一些东西。天衣有风
4,1 人们对这里野生动物的生杀予夺,使这里的生态环境受到了严重破坏。
5,6 历代封建王朝,皇帝对老百姓有生杀予夺的大权,老百姓则没有一点起码的政治权利。
6,3 总在慨叹人类为了自己的欲望随意的生杀予夺的同时,也为自然界中一切慷慨赴爱的壮举感动。
7,当断不断,必受其害,手握权柄的人。必然执掌一柄生杀予夺之剑。剑有双刃。一面对敌,一面朝着自己。纵然心里面有万般的不舍。可是为了某个目地,还是应当抛弃一些东西。天衣有风。
8,22 同时也要看游戏本身的条件而衡量,不会因为是合资公司来进行游戏的代理而对此进行生杀予夺。
9,这位身居高职的人物手握对众多人口的生杀予夺大权。
10,在自然界中,生杀予夺是一个循环的过程,我们要学会尊重和保护各种生命形式,与之和谐相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