个人的私见。《封神演义・第九十五回》:“法者非一己之私,刑者乃持平之用。”亦作“一己之见”。
1,好家伙!你五十步笑百步,说到底还是因为自己的一己之私嘛,后土娘娘无法,让女娲承诺了不伤及杨灵珠的性命,这才将她的法器相借。
2,你这个杂*!为一己之私利祸害人民!不以为耻反以为荣!
3,对他人的生命视若草芥,为了一己之私,竟然对被害人进行人为伤害,残忍地剥夺他人的生命,这样的麻木冷漠,让人寒心和后怕。
4,敝寺创派千年,素为中原武林一脉,又岂敢为一己之私拂逆众意。
5,使其为一己之私自贻伊戚,固无足恤。
6,我们正告这些势力,不要为了一己之私谣言惑众,渲染紧张。
7,之前李知行上任时就有些不利的传言传进了崇祯皇帝的耳朵,说他为了一己之私,不顾百姓死活,裹挟大批民众远赴千里之外,途中百姓死亡无数。
8,烽烟一燃,战火便烧,其实兵凶战危,岂有必胜之道?偏生有人为了自己的一己之私,不顾天下人的安危,挑起战端。
9,商纣王欲一己之私,以酒为池,以肉为林,使男女裸相逐其间,为长夜之饮。
10,殆为一己之私,急于速成,多另辟蹊径(如采补之术),躐等而进;往往不择手段,无端造孽,则有伤天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