即“不胜枚举”。见“不胜枚举”条。
此处所列为“不胜枚举”之典故说明,提供参考。“不胜枚举”原作“不可枚举”。“枚”是计算物品的单位,相当于“个”,“枚举”即是一个个地列举出来。宋代王楙在《野客丛书》中,追溯一些俗语的可能来源。王楙举出古书中的相关资料,类似的说法很多,实在无法一一举出,也就是“不可枚举”。后来“不胜枚举”这句成语就从这里演变而出,指事物太多,不能一一举出。“不胜枚举”较早的书证如清・钱大昕《十驾斋养新录・卷七・艺文志脱漏》:“而宋人撰述,不见于志者,又复不胜枚举。”
1,原以为中国有十多亿人,这茫茫人海中能合乎他规矩的人,定然是不可枚举,不可胜数,他还很有一番挑肥拣瘦的余地。
2,军机处记名人员,和珅任意撤去,种种专擅,不可枚举,其大罪十二。
3,其他任师儒之责、牧民之寄者不可枚举。
4,“货物云屯,人如蜂聚,奇珍异宝往往有之;牲畜果品,尤不可枚举”的盛况延续至今。
5,风水术在运用上千变万化,不可枚举,我只是按照我理解的去判断。
6,范书日月?驳之处不可枚举,书阙有闲,无从悉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