①私底下秘密赠予及接受。《儒林外史・第五十二回》:“毛二胡子道:『既承老哥美意,只是这里边也要有一个人做个中见,……那有我两个人私相授受的呢?』”
②凡公共物品,不依法律规定或经公众同意,而私自转移其管理权,称为“私相授受”。《官场现形记・第五十二回》:“虽然是一个愿卖,一个愿买,然而内地非租界可比,华商同洋商,断不能私相授受。”
1,只不过,相应运用的术法却不能私相授受。
2,另外,部门之间私相授受地调拨公共资源,未知是否政府的政策?
3,将军代天子巡守一方,岂可将州事私相授受?此举岂是人臣之道?
4,基层政府私相授受,国土部门雷大雨小。
5,陈昔微是此代弟子洗神之首,怎可私相授受?
6,“随着改革,我们将尽我们的金融体系带来更加复杂的私相授受,帮助触发到曙光这场危机的各种透明的,”他补充说。
7,拿公共财物私相授受,应该受到制裁。
8,铁丝网那边是囚犯,这边是探监的人,中间隔着两道铁丝网,距离有三俄尺宽,因此双方不但无法私相授受什么东西,连要看清对方的脸都很困难,特别是近视眼.
9,入室弟子和记名弟子比起来,最大的好处,就是能够不时的得到师父开小灶,私相授受。
10,末将不敢,只是这冀州刺史大权非是你韩家的私产,汝父子二人岂可如此私相授受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