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指人民与财产。语出《《左传・僖公二十三年》:“子女玉帛,则君有之;羽毛齿革,则君他生焉。”后用以泛指财物、美女。《旧唐书・卷六十九・薛万彻传》:“于时北海完富,兰利其子女玉帛,与群盗相应,破其本乡城邑。”
1,我们再攻一下肯定能杀入城中,到那时子女玉帛还不都是老子的?听说守城的一个宋军旅长叫赵良聪,是宋皇宗室,把他抓来我这儿见见他的宗亲倒是挺有意思。
2,突厥所以屡寇关中者,以子女玉帛皆在长安故也。
3,待坐稳宰相之位后便开始利用权势广求子女玉帛水陆珍异之物,生活大肆铺张、靡烂奢华。
4,新会被围困日久,粮食告罄,城中清军搜粟民家,子女玉帛,恣意卷掠。
5,共突厥和亲,更似开皇之时,岂非好事且今日陛下虽失可汗之意,可汗宁忘高祖之恩也若能从我,不侵百姓,征伐所得,子女玉帛,皆可汗有之。
6,待坐稳宰相之位后便开始利用权势广求子女玉帛水陆珍异之物,生活大肆铺张、靡烂奢华。
7,谁不听命,宰了;有用的人,子女玉帛不妨多给他作为鼓励。
8,征伐所得,子女玉帛,全归可汗所有。
9,于时北海完富,兰利其子女玉帛,与群盗相应,破其本乡城邑。
10,倭人卧榻之侧,正不惜子女玉帛,广纳洋人以造船购船,若是将来彼国海军强了,难道我等坐送*弯于人,坐视外藩流落倭人之手?这罪愆,实在太大了。